斯芬克斯的谜语
第一篇:出谜
鳞正忙着考研,所以最近常光顾广场附近最大的书店。平时都是工作很忙,一直都在工作与家之间疲于奔命,有一天看了一部电影突然辞去干了三年的工作,在家为考研的事情开始忙碌起来。这是在别人眼里觉得很匪夷所思的改变对鳞来说却是找到新的人生出口一样,因为她不需要给别人一个理由。对于一向热爱电影的鳞来说,电影就是人生。所以人生当中的每个决定所做的改变,在鳞的眼里只要方向是对的,改变也就理所当然。
于是报了自己一直很中意的一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很让人振奋的名字,还选了自己觉得很了不起的专业,考古。人生居然也可以这样的丰富多彩啊,鳞已经按捺不住自己的兴奋,只要每晚看书觉得很累了都总是想以后会到自己最向往的地方—埃及去考古,顿时就觉得精神焕发。虽然每次复习都坚持不了多久就会睡去。白天几乎不出门,只是在周末的时候去超市买一些补给的食物和日用品。每天傍晚学得很累的时候就去附近的星巴克叫上一杯拿铁,对于鳞来说,这已经是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候。享受着一个人的生活,未尝不是一种自由散漫的享受过程。散漫,鳞喜欢用这个词来形容自己目前的生活状况。而且是有目标的散漫,恐怕在埃及生活的话就不能用这个词了,鳞又觉得自己的目标果然是不能和自己理想的生活状况同时兼得的,这让她突然有点失落,失落的站在商场门口发呆。喂,你踩到我的书了。喂,发呆的。鳞突然恍过神来觉得是有人在说自己,左右看了一下,来往的人不是自己要寻的声音的对象,于是本能的低头一看,一个打扮应该是乞丐模样的人正抬头看着自己,而且眉头紧皱。怎么还不抬脚,我的书。哦,不好意思。鳞忙缩脚。还没反应过来,往后退了一步。能够仔细的看到面前倦坐在地上的人,居然很年轻,不过25岁上下的样子,面容虽然看起来风尘仆仆,但洗干净应该是长相不错的人。鳞的眼光总是要比常人要奇特一点,就像对她3岁的侄子也是,说是长大了一定是一个帅哥,还曾经傻呼呼的幻想自己要不要等,很不实际的问题,鳞却经常沉迷于其中而乐此不疲。而现在,这种思想又开始发芽了。是因为面前这个人。丢了买咖啡剩的硬币在他的碗里。发呆是在考虑要不要丢钱给我吗?他没有抬头,只是低声说。这让鳞有点不爽,什么嘛,好像是要为了赎踩他书的罪,何况是因为自己想出神了。恩,是我自己想问题出神了。鳞突然觉得自己为何要对他解释,实在是很莫名的事情。他没有再说话,而是自顾看起书来,好像和她从没发生过什么一样。这让鳞着实很困惑。回到家,打开电脑继续苦读,却发现今天的思绪却没有带回来,一直都在想那个乞丐的事情,鳞有点为自己的想法而摸不着头脑,怎么以前没有这么如此注意一个要饭的啊,看来今天就不适合发呆。接下来的每天,买完拿铁经过商场都可以看见那个一边看着书一边要饭的男人,不对,打扮干净点应该是个男生,鳞一边走一边想着。而且每天鳞都会把剩下的钱给他,他会说谢谢,但只有谢谢,然后就继续看书。一定要和他聊天,一定。好奇心可以让人创造出很多奇迹,也能让人瞬间足成千古恨。而鳞的好奇心正在作祟,并且一天一天的在增长。恩,不好意思。终于有一天鼓足勇气想挖开这个好奇的宝藏。在鳞眼里,凡是她感兴趣的都能称作宝藏。男生继续在看他的书,旁若无人的神情不是装出来的。能聊聊吗?可以的话。男的抬头看了她一眼,想知道怎么要饭?鳞愣了一下,什么问题嘛,要饭的装这么有性格干嘛啊,觉得很没有面子,但又不能尴尬的走掉,索性把兜里的钱都丢到他的碗里,挽回一下自己刚才的吃惊。谢谢。男的说完又埋头看书。请问,我能和你聊聊吗?我在看书。那请问什么时候可以聊呢?鳞不甘心。男的抬头看了她一眼,觉得这个问题很有趣,像是记者采访穷追不舍,何况他只是一个要饭的。我10点下班。鳞不知道是要在原地等他,还是回家看一会书再来合适。但她知道,他答应了,她的面子也挽回了。下班?这果然算是一种职业。鳞觉得还是回家看一会书再来比较合适,因为在这里那个男的也不会搭理她。9点50分,商场里的送宾小姐已经站在门口。在家根本看不进去书,满脑子都是要问他哪些问题而不停的思考着,此时站在门口,看见他已经开始在收拾东西准备要离开。你下班了,我们找个地方聊聊吧。之前走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应该要打个招呼才对吧。男的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着。又让人来不及反应,这个人,真是的。鳞有点为自己对他的话反应不过来而感到懊恼。你看书那么专心,怕打扰到你。已经打扰了,还怕什么。恩,一边走一边聊吧。鳞想转开话题,觉得自己再解释下去都说不过他,对他更好奇了。但又不知道怎么开头聊起。我是学生,不是乞丐,你想知道的是这个吗?直接回答了鳞因为好奇一直想回答的问题。在为下个学期的论文找素材,所以选了这个,而且生活费也快用完了,正好。男的漫不经心的说着,觉得这一切都理所当然一样。还不知道你的名字。鳞有点失望,但不想让他看出来。因为他太直接了。觉得这种赚生活费的方式还真是奇特。斯芬克斯。有点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面前的明明是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的黄种人啊,而且听起来还有点耳熟。男的看出鳞的诧异。本名很麻烦又绕口,只有在身份证上有用,我喜欢用这个名字。你的性格到和斯芬克斯挺接近的。鳞有点想笑,但忍住了,想着他会不会也会对她出谜语。不过重点是她答不上来会不会被吃掉。鳞觉得自己好傻。这时候,又仔细看了一下他的脸,虽然还是脏脏的,但眉间的清秀,微挺的鼻梁和厚厚的嘴唇都掩饰不住他的俊秀,和真正斯芬克斯像吗?是喜欢它?因为它的自傲和果断,自傲的觉得自己是最厉害的,果断的为不丢面子而自尽,但却很迷人。虽然只用简短的话形容斯芬克斯,但却让鳞对他的好奇又增加了许多,旁边这个男生有很多故事是鳞都很想知道的,一个人的生活固然好,可谁让他的名字和自己的目标---埃及,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呢。不早了,回家吧,我明天还要继续出来‘工作’。哦,那以后我们怎么联系呢?还有机会这样聊天吗?鳞意由未尽。论文完成前我都在那,地方不变的。这晚斯芬克斯没有送她回家,而是道别后就自己消失在黑夜中,在鳞看来,这到也符合他的性格,符合传说中斯芬克斯的性格。躺在床上,一直睁着眼回想之前发生的事情,睡不着却也看不进去书,只有发着呆,觉得有很多问题都没有问他。鳞知道,是自己的好奇心打开这一切,所以她要继续开启下去。
往后的几天,鳞都是白天温书,晚上就会来到他‘工作’的地方,陪他一会,虽然和他没有过多的言语,而他也还是毫无表情的看着他的书,但也没有拒绝她的意思,而鳞也已经慢慢习惯了他的古怪性格。然后等他‘下班’以后在很有限的时间想知道关于他更多的事。论文完成准备去哪?还是留在本地?鳞觉得他总有一天会走,但又不想让他看出来自己的不舍。完成课题自然就要去实习。还是若无其事的样子。去埃及吗?恩,那是第一站,从希腊出发由爱琴海到那。听起来像是旅游。也不全是,在那个地方觉得好的话就留下来。尽管已经交谈了几天,鳞还是不清楚他要的到底是什么,而留下来又意味着什么,这么让人琢磨不透的一个人的感情应该会是怎样的呢,鳞觉得自己和他的关系还不到谈论这种事的时候,可她又很想知道,鳞很矛盾。你经常这样想问题想的出神吗?鳞恍过神来,发现自己陷进自己的沉思中已经有有段时间,看着他,还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但觉得他终于有问自己问题的时候了,以往都是她问他的。恩,没有,只是在想我们这样算是朋友了,对吧。很大胆的表示,觉得这样确定一下,更深入的问题才能继续探讨下去。这就让你想的发呆了?鳞又不知所措。觉得和传说中的斯芬克斯能成为朋友是一件让人很期待的事。朋友这种事随时都在发生,就好象我们。那斯芬克斯是答应了。鳞很想对他回答的模糊来寻找他话里的准确答案,觉得自己很幼稚。和你聊天还算轻松,没什么负担。其实关于他,鳞还有很多都不知道,也没有问他,自从他承认她是他的朋友以后,鳞觉得没必要知道的那么清楚,她想对他有一些朦胧感,毕竟认识他本来就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所以有些事情还是不清楚的好,鳞的好奇心第一次对他本能的妥协。斯芬克斯完成了为期一个月的‘工作’,接着就开始忙着他的论文。所以有两个星期,鳞都没见过他,只是温完书后的傍晚,喝着拿铁站在他原来‘工作’的地方发一会呆,那个时间是属于她自己的,觉得自己离埃及很近,因为他的缘故。没有留电话号码,也没有任何的联系方式,她要见斯芬克斯,就只能来到他的地方等他有一天再出现,哪怕顺便出个谜语也没关系。每天还是重复的为考研而温书,但心里却莫名的有一种动力,鳞知道是什么原因。那个地方没有再去,拿铁自然也习惯的不再去买,好象它的作用就是让她看到他。已经不想让自己继续因好奇而发呆下去,考研前的准备对自己来更实际一点,,鳞知道自己还会去那,只是要一个缓存时间给自己。一部电影改变了自己的志向,那一个关于他的传说改变了自己的一些看法,这样想起来何尝不是一件很古怪的事情,至少鳞觉得这很正常。思念一个认识还不到一个月的朋友,名字又是那么奇怪,而自己又是怎么会注意他,别人也会和自己一样觉得他的特别而想要和他聊天吗,又或是自己想了就去做的性格让自己比别人先了一步,这些不可思议的想法却让鳞更坚定了自己的目标。
一个月以后的一天,鳞要去商场给自己买一条围巾来慰劳自己的辛苦学习。却在那个地方看到了斯芬克斯,站在他原来工作的地方,像是等人的样子。鳞居然有点紧张,这是很意外的事情,为什么他总是让自己觉得出乎意料。
斯芬克斯向鳞走过来,很显然他好象是在等她,这一天的他,已经回到了学生的样子,穿了一件阿迪的外衣,LEE的牛仔裤格外醒目,很休闲的穿着,也很适合他。鳞不知道他是今天一来就知道会碰见她还是已经在这里站了很多天,只为能遇见她。鳞没有问,因为觉得没有必要了,毕竟现在他就眼前,这才是重要的。
去商场买东西吗?顺便一起吧。还是一如既往的若无其事。没有几天不见的惊喜,完全斯芬克斯的风格。
论文完成了吗,要走了是吧?
恩,在准备了,计划下个星期出发。
所以是来买走之前的东西吗?
顺便吧。还有其他一些东西。故意很神秘的样子。鳞心里竟然有很畅快的感觉。
鳞买了一条围巾,如自己所愿。而他却买了一双匡威的球鞋。买完把袋子递到鳞的手里。
看你经常穿球鞋,应该不介意再多一双,算是临别的礼物。
啊。鳞望着手里的袋子,再一次的不知所措,这一次,她却很开心,但只是在心里窃喜。
恩,谢谢。我却没有要给你的,没来得及。
我也是临时决定买的,刚说了是顺便。鳞却觉得他是早想好的,不过,无所谓了。
那说好下次我一定送你礼物。
下次再说吧,去喝杯咖啡。
和他走进自己经常去的那家星巴克,这一次鳞没有点拿铁,而是芳香浓郁的卡布奇诺,浓的化不开的泡沫见不到底,就像他一样。
是否从刚开始就对我的感情故事很感兴趣?
正在喝咖啡的鳞差点把刚喝进去的喷出来。
哦,从开始就很想知道了。觉得还是直接一点对于他比较好,谁让他总是让自己有太多意外的感觉。
知道斯芬克斯的所爱吗?突然转出奇怪的问题。
他不是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的吗?那么桀骜不逊的一个怪物怎会有爱情,何况他又没有同类,又是食肉的,更别说会有什么感情之类的了.鳞说出自己的疑惑的时候,觉得自己的好奇心好象已经走到不止自己想要的位置上了。
他转头望向了窗外。其实斯芬克斯是一只拥有双翼的女怪,虽是怪物,却长着美女的头,是巨人堤丰与蛇妖厄喀德那生的女儿之一,也是最美最有学问的女怪。但在希腊神话里,她的感情却是最隐讳的。
不好意思,那既然她是女怪,你为何要以她的名字来命名自己?这可能是鳞觉得比什么最想知道的一个问题。所以很迫不及待的就问了出来。
而他却没有回答,只是继续讲关于斯芬克斯的故事。因为美的缘故,所以也变的很自负,觉得世间没有比自己更聪明的活物,这也决定了她的悲剧宿命。
第二篇: 解谜
斯芬克斯在阿拉伯语里意思是恐怖之父,所以她的母亲特别为她起了这个名字,好让她自己生下来就会认为自己是最美最聪明的,并且谁见了都会对自己敬畏三分。因为她知道,母亲这样对她的理由,美是会骗人的,智慧也是让自己更突出而已。美貌与智慧都拥有的她,因为完美,所以父亲赐于她狮子的身体,凡是听过她的名字的,都会认为她已经是世间所有完美具备的怪物。这个问题,斯芬克斯从来就不在意,她只在意如何把自己所拥有的这一切都能好的发挥出来。她想用自己的能力来证明。她,是无所不能的。她,被人类称做一只嗜血的怪物。直到她遇见俄狄蒲斯。忒拜城上的阳光每天都是那么的刺眼,却又是那么的遥不可及。斯芬克斯每天站在城门上肆意的接受阳光的洗礼,看着每天过往的人群,已经觉得自己是最强的她,不甘心的认为已经很厉害的自己却没有一个对手,这个时候尤为寂寞吧。不管是英雄也好,怪物也罢,在承担着责任或具有不可思议的力量时,往往都要相应的付出一些代价,这个代价就是孤独。俄狄蒲斯在人们心中一直是一个敢做敢为的人,他好象天生就不惧怕什么,也没有什么可以难到他。也就造就了他不服输的性格。游走四方对于他也不是奇怪的事,遇见斯芬克斯就更不奇怪了。而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却是在腊斯湖边。你好像不怕我。斯芬克斯从埋伏好久的树丛旁跃到他的面前,速度很快。不是好像,是还没反应过来。俄狄蒲斯看了看她,想都没想就马上回答了她。是只怪物也不过女人而已。从看到她第一眼他就这样想了。而她尽管长的真是很美。那就是慢慢把你吞进我肚里,你也觉得是很正常的事,对吧。显然是不甘心的吓唬他。俄狄蒲斯没说话,而是慢慢走到湖边用手捧起水往嘴里送。你不是吓的迟钝了,就是害怕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斯芬克斯很想马上就吃了他来解恨,可又想知道他的回答会是怎样。我走了很久,到这里为的是解渴。这与你想吃我没有什么联系吧。斯芬克斯显然已经气坏了,难道是自己不肯对他下手,所以让他觉得自己只是虚张声势?于是冲到他的面前,用锋利的爪子把他按到在地,速度很快,让他还没反应过来,俄狄蒲斯已经被她踩在身下不能动弹了。吃了你就能封住你那张令人厌恶的嘴了。斯芬克斯对他冷笑着。知道什么东西是早上四只脚,中午两只脚,晚上三只脚吗?俄狄蒲斯面无表情的问她,一点也不像快被吃掉的样子。斯芬克斯一时没反应过来,不过却停住正要扑向他的爪。你是在拖延我吃掉你的时间吗?吃不吃我,那是你的事,只是看到你就突然想到问这个问题,你不回答也可以。还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放开了他,心里却一直在想刚才的问题。因为从没有人这样在利爪下还能冷静的问一个怪异的问题,这着实令人懊恼,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办,斯芬克斯那瑰艳绝伦的脸上出现了很奇怪的表情,像是在思考又觉得很为难的样子,美的不可方物,俄狄蒲斯看得出神。这是什么怪问题,我答不上来你也逃脱不了。逞强的不甘心。如果你对这个问题不感兴趣,也不会松开要吃我的爪吧。那是。。。那是我认为自己可以给你一次机会,你不要太得意。斯芬克斯觉得这个理由很傻,却不又不想承认他说的的确是她所想的。俄狄蒲斯听了很想笑,但却忍住了。既然你肯给我机会,那我要走了,那个问题你不回答也没关系。斯芬克斯看到他要起身离开,一个转身跃到他的面前。你走不走得了是由我决定,问题回不回答也由我决定。心里居然很不快,但却不知拿他怎么办,自己是怎么了,会为一个平常再不过的人类心软。俄狄蒲斯发现她在发呆,是那么的惊艳。那双美丽的瞳孔散发着几丝忧郁,看着远方想的出神。他知道这个画面可不是哪一个人都能看到的,今天就算被她吃掉也会心甘吧,只可惜却是只怪物。世间果然没有两全其美的事情。她的言语分明让他觉得很多孤独的成分在里面,那是一种无法表达出来的却又积聚太久的寂寞情绪,俄狄蒲斯的心里开始有一丝怜惜,对她。如果我不走,你也不吃我,我只是这样陪着你,可以吧。斯芬克斯那美丽的眼角一抬,恩?为何突然的这么让她心里有一点触动的感觉。为何长久以来没有谁知道她内心的想法,让她肆无忌惮的想吃掉谁就吃,而不是在一旁静静的陪着她。忧郁的表情使她的表情更为迷人。我正好没什么玩的,你要在着待几天供我消遣。我高兴的话,就可以放了你。斯芬克斯很得意的觉得自己终于有事可做。俄狄蒲斯看着她,没有拒绝的默认答应了。
俄狄蒲斯和斯芬克斯在一起待了七天,对于人类来说,七天的日子还算比较长,而对于斯芬克斯来说,简直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希望这样的时光能一直下去,不过只是心里想着,她的性格不能让她妥协,这也是让她痛苦的一件事情。我真的该走了,这次的旅行是为了少年盟誓的婚约,已经迟了约定的日期,但我不能毁约。回来还会经过这里吗?知道留不住了。定下来就不走了,以后我会来看你的。我发誓。俄狄蒲斯感觉到自己说的时候的不自信,去了就没有机会回来。斯芬克斯心里清楚那份绝望是以前从来没有,以后也不会再有了。可好胜的她还是不肯表露出来。恩,那个问题我还不知道答案,留着以后你告诉我吧。剩下的就是彼此无尽的沉默,这份胜有声的情绪在彼此的心里慢慢膨胀却又不能尽情的挥发。只是对于斯芬克斯来说,有点残酷。你会经过忒拜城吗?恩,从那出城吧。我还要去我母亲那,就在这告别吧。斯芬克斯的绝望已经不允许她回头了,脸上却是让他很放心的表情。你先走吧,放心,路上没有比我再凶狠的怪物了,我放掉的它们都不敢动的。斯芬克斯不想让聪明的他猜出什么。恩,那我走了,记得我们的约定,我会回来的,你知道的。俄狄蒲斯的不舍,对她,已经不仅仅是怪物。在他心里,她已经渐渐不是。看着他慢慢的离开了她的视线,她的爪很紧的扣住地面,来回的狠狠摩擦,仰着头发出嘶心肺裂的长嚎。远处的他停住了脚步,回头已看不见斯芬克斯的身影,但那声绝望的咆哮在他头脑里不断回响着,心里的不安越发明显起来。恩,一定要回来。为她。哪怕她再次可能会吃掉他。斯芬克斯见了母亲,没有说话,只是这样趴在那看着母亲,她的孤寂比以往来的更为明显,这一次的遭遇已经不可能让她回到从前那辉煌不可一世的岁月,因为俄狄蒲斯。那个平凡的人类。改变了一些东西也就等于会毁掉一些东西,她回不去了,而以后,这样的日子对于她更是一种折磨。接下来,她也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也就没必要对谁交代什么。这一点,她知道母亲不会在意什么,这也是她所期望的。
这时俄狄蒲斯快走到忒拜城门口了,此时的阳光依然刺眼,刺的心脏会有点疼痛的不舒服,俄狄蒲斯怕自己是中暑的反应,于是加快了脚步。肚子也隐隐有点胀痛的感觉。突然听见不远处的惨叫声,那应该是和自己一样人类的惨叫声,胸口越发疼痛了起来,感觉很不妙,而原因却不是因为叫声,双脚在地上的快速移动摩擦出了灰尘,飞扬了起来。说不出来的感觉却很难过的让人透不过气来,俄狄蒲斯知道有什么事发生,是关于他的。果然,寻着刺眼的的阳光望向城门的上方,矗立着一个身影,那个映在阳光下挺拔却孤寂的身影,闭上眼他都能认得。此时斯芬克斯嘴里正叼着一只手,显然是快吃完的样子,慢慢的从她那妖娆的嘴里往里滑。她看到了他,没有吃惊的表情,仿佛知道有这样的时刻,脸上却还是平淡麻木的表情,就像是最初桀傲不驯的无所畏惧一样,没有希望,也就不用再顾及什么了。心里纵是曾经呐喊,毕竟也只是在心里,无法改变的现实,摆在她和他的面前,而对于他,这是最好的。俄狄蒲斯的脸上的青筋逐渐凸显出来,怪物的本性不能改变,他太天真了,对于曾经她的嘴下留情,居然相信了她,居然还给了她承诺自己会回来,也知道那个传说的确是真的,是的,她吃人类。斯芬克斯,你这个嗜血的怪物。第一次叫出她的名字,怕那个身影不是之前所见到过的斯芬克斯。人类不过是再低级软弱的动物了,我以它们为食是因为它们的贪婪与无知,继续繁衍下去只会让这个世界更为繁乱,我哪里有错。
那你当初为何没有吃掉我?
我脚下的人类从来没有问过我问题,而是吓的抽搐昏撅,你例外而已。
你的意思是,只有我现在能活着走出城门,是吧。
那要看我心情,你回答的出来我的问题,就可以活着出去,否则只能当我的嘴边肉。
俄狄蒲斯的胸口又再一次的疼痛起来,这一次他知道这全是因为她的缘故,并不是因为心中的那份恐惧,而是遗憾的让他没有再次和她拌嘴的勇气,他知道,她是认真的,如果问题他没有回答出来,她可以毫不犹豫的立即吃掉他,但是原因却不知道是为什么,是什么让她突然变成另外一番模样,到底是什么。
恩,提出你的问题。嘴上依旧是俄狄蒲斯的风格。
什么东西是早上四只脚,中午两只脚,晚上三只脚?
斯芬克斯看到了他脸上惊奇的表情,那一瞬间,她有很满足的感觉。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只有一个人知道,那个人就站在她的面前。
为什么?
俄狄蒲斯吃惊的望着她,他需要一个理由,需要一个让他回答的理由。
你的时间不多,是让我吃掉你还是回答出来。
俄狄蒲斯弯下腰呼吸,感觉全身忽然没有了力气,颓然的他有很多莫名的情绪掺杂在一起,混乱的不行,不知道结局的他也就不知道这一切会怎么发展下去,无论怎样,都是他不想看到的。
是人类。俄狄蒲斯喘着气说了出来,不想让她继续做恶下去。
怎么证明你的答案是对的?
人一出生是婴儿的时候就像是早上的太阳,不会走路,所以是四只脚爬着;到了中年已经会思维会运动了,所以是用两只脚走路,就像人生中的中午一样;到了老年,行动变的迟缓,快到了生命的尽头,所以需要拄着拐杖才能行动,也就是为什么是三只脚。俄狄蒲斯说完感觉已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就在这时,他看见她笑了,那笑容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但是阳光太刺眼,他却看不到她眼中的泪水。
斯芬克斯觉得自己要做的已经做完了,这样的方式也许对谁都好,而现在,她没有遗憾了,本来就要付出的代价一这样的方式结局对她还是他都是最好的,没有什么时候的想法来的比现在更清楚自己的决定。
她,只是一只嗜血的怪物。
在人类的眼中,只有她消失,才能解脱一切,而这一切,是为了一个人类。
斯芬克斯用欺凌的眼神望着俄狄蒲斯,这一刻,她没有说话,迅速的扇起自己的金黄耀眼的羽翼,向上一跃离开急速往下坠落,斯芬克斯瞬间收拢羽翼,像一条彩虹的弧线,在天空中狠狠的划了一道,然后任凭自己的身体重重地掉落地面上,这一系列的动作,一瞬间的事情。周围静极了,除了斯芬克斯落在地面上那一声清脆的声响,再没有任何的声音。阳光依然刺眼,那身影却消失了。
俄狄蒲斯望着她支离破碎的身体,血慢慢的从她身体周围向外伸展流动开来,形成一条条凄丽艳美的图画在地上晕染侵透。他终于看清楚了残留在她眼角的泪水,上前用手去触碰,余温尤存,就像她对他模糊的感情,没有消失过。
在周围人类的欢呼声中,泪水顺着俄狄蒲斯的眼角无声无息的滑落下来,曾经的那个也是唯一联系着他们之间关系的问题,让他们相遇,也让他们不得不结束。而这一切,只有他们两个知道,那是属于他们的秘密。俄狄蒲斯的手在空中停顿了许久,终没有向她渐渐冰冷的尸体伸去,这唯一最后的触碰尽变的无能为力。于是狠狠的握紧拳头,让指甲渗透进皮肉的血肆意的流了出来,然后慢慢向城门口望外走去。斯芬克斯就这样像一个如人类所愿的死去,以后也不会再有嗜血威胁人类生命的怪物。
俄狄蒲斯也要为他的婚约而继续前行,那个秘密,是他和她之间永久的约定。他会记得,有一只怪物,爱过他。尽管他知道,在他眼里,她从来都不是怪物,而是女人。
第三篇:谜底
听通宵故事的经历是不是很难得?斯芬克斯转头发现在一旁的鳞泪流满面,想把她从故事里叫出来。恩,故事,是真的吗?鳞还不肯从故事里出来。斯芬克斯的故事本来就是神话传说,哪有什么真实可言。对不起,我太投入了。啊,天已经亮了。不知不觉的已经是清晨,鳞从来没有听故事听整晚的经历,所以也就格外兴奋,而且还是由她一直猜不透的那个人口中讲出来,而且他也叫斯芬克斯。恩,对了,那你为什么要起她的名字呢?不是女的吗?再一次的问起了这个问题,不想错过些什么。我的心境却和她是一样的。奇怪的回答。鳞觉得回答问题的人都会爱上那个出谜语的人吗,提问与回答之间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微妙关系呢,这都是她所不能理解出其中意思的,如果换成是她的话,即使回答不出来,也会碍于面子而不会放过提问的那个人吧,这样的话,也不会那么痛苦的做出选择了吧。鳞的态度决定了她可能一直选择逃避的宿命,而次时他却觉得忽然豁然开朗,因为他的故事。想起了初识的时候自己也希望他出个谜语给她,不过那只是自己心里所想的罢了。即使对有人生的有些选择无可奈何,也不想逃避,虽然有时会摔的头破血流,至少自己的面对与付出而得到的结果是好的,那就够了。虽然到后来,他都没有把自己的故事告诉鳞,但最起码已经解答了自己名字的由来与自己的人生观,对于鳞来说,已经足够了。我今天晚上的飞机,故事说完了,也该离开了。斯芬克斯的言语中透露着一丝轻松,却也带有一些无奈。俄狄蒲斯会有新的故事吗?鳞觉得故事还没完。希腊神话里有记载,你去看就明白了。简单的回答,鳞听出了他话里的无奈。我会寄名信片给你。看到鳞些许失落的表情,如果这算安慰的话。恩,那你一路平安哦,没来得及,送你礼物。失落的原因告诉了他。与我分享了故事,你的倾听,就是最好的礼物。磷觉得自己当初的好奇心不再那么重要,而是身边即将要离开的朋友,与他之间短暂又奇妙的友谊,那个他与她在意起分享了一整晚的故事。对于磷来说,就是让自己不断沉沦于俄狄蒲斯的心境中不可自拔。这种感觉,鳞却很享受。看见斯芬克斯,带我给它问声好哦。想让离别的沉重气氛和缓一点。恩,对它说起你,一定不陌生,因为只有你知道它的故事。鳞终于看到了他的笑容,虽然只是浅浅的笑,在她看来,却是很珍贵。我们就从这里分手吧,希望你考研成功。斯芬克斯还是保持着自己的风格,转身离开。磷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突然就很想笑,不知道自己充满复杂的情绪是不是因为他的缘故,至少她没有哭着看他离开,奇特的心情变化。然后往他相反的方向走着,关于那个故事,要释怀好一段的时间吧。
尾篇:新谜
三个月后,鳞如愿以偿的考取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地质大学。接下来充满活力的学习生活在迎接着她,总有一天自己也会到那个地方吧,鳞又开始不自觉的梦想起来。而且是穿着那双球鞋去,一定有不一样的感觉,去奔向有斯芬克斯的国度。鳞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她学习的动力,但起码也是一个去那里最好的理由。对于做任何事都不需要理由的她,对于这件的想法却是第一次的无可奈何。反正也只有她自己知道而已。
自己也去看了希腊神话里关于俄狄蒲斯的故事,觉得故事的结局预言着一个新的开始,也就重新勾起了鳞的好奇心。这次,是关于俄狄蒲斯的。
至于他呢,两天前也收到从埃及寄来的明信片,上面的他在斯芬克斯雕像面前的合影格外耀眼,算是也圆了他自己的梦吧。仔细一看,发现他们的相貌却有几分相似,也许在鳞的眼里看来,他已经和斯芬克斯融合了吧。而这微妙的融合只有鳞知道,毕竟那是属于他与她之间的秘密。
不经意的想起一年前在报纸上看到的一则新闻:某大学的一男研究生在寝室用刀片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死因不明。据其同学反映,这名男学生有******倾向,可能其****与这有关,但未得到证实,调查结果也就不了了知。鳞觉得他的神秘感和一年前的这则新闻总要有一些隐讳的联系,就这么不自觉的想起。可真正事实也只有当事人最清楚,其他的只是她一相情愿的想法罢了。
尽管关于他自己的故事,她还是不知道。不过,总有一天会知道的,鳞觉得如果问题到来的时候,她会毫不犹豫的提出吧。至于问题的对象,那也是她学成以后的事情了,不过心里的谜总要有人来解开,鳞相信自己会找到的,而且已经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