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点遗书
从前有一老翁,临终前留下遗书,分别交给五岁幼儿和女婿。遗书中说:六十老儿生一子言非是我子也家产田园尽付与女婿外人不得争执。数载后
从前有一老翁,临终前留下遗书,分别交给五岁幼儿和女婿。
遗书中说:
六十老儿生一子言非是我子也家产田园尽付与女婿外人不得争执。
数载后,其子成年,要与姐夫分家。
二人争执不休,只好去衙门打官司。
女婿申辩道:
“岳丈大人遗书上写!六十老儿生一子,人言:‘非是我子也!’家产田园尽付与女婿,外人不得争执。”
县令收下遗书,下令暂时退堂,明日再断。
次日一升堂,县令即说:
“遗产应归儿子继承!”
说罢,将两份由他标点了的遗书发还老翁儿子和女婿。
那女婿一看,哑口无言,只好从命。
你猜,那县令在老遗书上怎样标点的?
谜底:
六十老儿生一子,人言非,是我子也!家产田园尽付与,女婿外人,不得争执。